来自:济南诚贯会计 发布时间:2021-01-28 浏览 :次
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
(2021年修订)
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
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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